开放教育学位申请及授予流程

作者: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

    一、学生申请毕业时提交毕业申请的同时提交国开学位申请。

    二、国开学位办下发具有上报资格的通过国开学位审核学生信息名单。

    三、省校收集申请学位材料,对学位材料进行复审,其中包括:

    1.学位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准确,表中信息是否准确。

    2.论文审批表上签字是否手签(要求签字的地方一律必须手签),签字和表中内容是否一致,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成员是否符合规定,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3.电子版材料是否和纸质材料一致。

    4.省校对论文集中知网平台查重,超过30%不予上报,理工类不在此规定内。

    5.省校各专业负责人对论文进行复审,不符合学位论文要求的不予上报。

    以上各项材料纸质或电子版有问题的都不会上报国开。

    四、省校在国开平台上传电子版材料,上报纸质材料。

    五、国开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各分委员对各专业申请学位的进行评审工作,学位评审结果分授予,分委员会退回,不授予三种,其中分委员会退回想要学位的填写论文修改说明且必须在下学期申报,否则会失去学位申请资格(分委员会退回只是暂行办法,后面是否会取消由国开决定)

    六、省校收到学位证书及材料,整理后下发学位领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