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工作流程

作者: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

    毕业审核实行教学点(包括省级电大直属教学点、地市级电大直属教学点、县级电大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教学点,以下统称“教学点”)、省级电大、国家开放大学逐级审核、分级管理。

    一、毕业审核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教学点负责对学生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或专业规则,以下相同)中必修课成绩、限选课成绩、选修课成绩、实践教学环节等成绩进行初步审核;对学生思想品德情况进行鉴定;组织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实施;初步审核毕业生资格;上报毕业生初审名单及电子图像。

    2.省级电大负责依据教学点上报的毕业生初审名单进行毕业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国家开放大学;组织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向国家开放大学提交审核材料。

    3.国家开放大学负责在省级电大进行毕业生资格复审的基础上进行终审;生成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并向省级电大下发;向教育部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数据。

    二、毕业审核时间

    省级电大须在每年2月15日至6月15日前对1月以前(含1月)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复审、8月1日至11月30日前对7月以前(含7月)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进行毕业复审,并及时报送国家开放大学。

    三、毕业审核流程

    1.教学点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学生数据报省级电大。

    2.省级电大依据教学点上报的初审数据,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复审,并将通过复审的毕业生数据上报国家开放大学。

    3.国家开放大学依据省级电大上报的毕业审核数据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省级电大,审核结果应包括审核未通过情况、错误信息等。

    4.省级电大针对国家开放大学的反馈结果进行核对、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数据再报国家开放大学。

    5.国家开放大学接收省级电大修改后的数据并进行审核。

    6.国家开放大学生成电子注册号并将电子注册信息下发给省级电大。

    7.省级电大接收国家开放大学下发的电子注册信息。

    8.上报教育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国家开放大学每年7月将当年1月、12月将当年7月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