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作者:王康钱发布时间:2014-06-07浏览次数:

 

陕电大教[2012]34

                    

关于修订《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开放教育直属教学点,省校有关部门:

为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对《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管理办法(陕电大教务[2008] 86)中,有关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及上报和监督检查两部分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请遵照新修订有关要求执行。

一、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及上报

(一)成绩评定

1.形成性考核成绩必须由课程辅导教师评定,各办学单位负责初审。

2.最终的形成性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记录。各项学习活动成绩折算比例见课程考核说明。

(二)成绩审核、上报

1.各分校及所辖县级电大工作站(教学点),省校开放教育学院,行业工作站和省校直属办学单位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登记表均为一式两份。县级电大形成性考核成绩由分校教务部门负责审核;各分校、省校开放教育学院形成性考核成绩自行审核;行业工作站和省校直属教学点由省校教务处负责审核。

形成性考核成绩审核中应注重学生学习材料的真实度、可信度和学习效果,体现出宽严有度,高、低分分布必须相对均匀。各办学单位将经审核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登记表留存一份,与学生的作业、实践(实验)报告、自主学习记录等原始材料一并保存1年,以备检查。

2.各分校、省校开放教育学院,行业工作站和省校直属办学单位必须在期末考试前20天将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审核处理完毕,并按省校考试中心要求将形成性考核成绩(数据)上报。各分校、省校开放教育学院形成性考核成绩自行审核后,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行业工作站和省校直属办学单位交省校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

未按时上报或上报成绩过高,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行负责。

二、检查监督

省校教务处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校和县级电大,行业工作站和省校直属办学单位的形成性考核管理工作中的学习资料、批阅、管理等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修订有关要求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和要求仍按照陕电大教务[2008] 86号文件执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