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国家开放大学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王康钱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国家开放大学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直属教学点,省校各系部:

2014年上半年国家开放大学决定举办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工商管理3个专业的教师。省校每专业申报1人,分校(含工作站)、直属教学点每专业申报1人——2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师资培训工作,选拔出对应专业的负责教师,填写国家开放大学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回执(见附件),于411日前发至10498708@qq.com。联系人:郭怡,电话:029-8189610413772020328

附:关于举办国家开放大学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3


国开人函[2014]2

关于举办国家开放大学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

  经研究,2014年上半年国家开放大学决定举办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根据开放大学建设的要求和进程,通过对远程开放教育和教育技术应用、教学学术及学科专业方面的前沿、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学习和研讨,提高开放大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二、研修内容

  第一周:远程教育、教学设计、学习支持、信息技术应用等

  第二周:学科前沿、热点问题、学科发展等

  三、研修方式

  采用网络教学、专题讲座、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经验交流、基于任务的学习、参观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研修时间及对象

  2014年上半年研修从54日开始,共3期,每期2周。要求各分部每期选派2人参加(原则上分部1名,基层电大1名),西部省区的分部可适当增派人员。

  具体安排如下:

期次

研修对象

报到时间

研修时间

主办学院

报名截止日期

1401

行政管理专业教师

54

54-17

文法学院

418

1402

法律专业教师

518

518-31

文法学院

430

1403

工商管理专业教师

68

68-21

经济管理学院

523

  五、报到地点

  国家开放大学复兴门校区(地址:复兴门内大街160号。乘车路线:首都机场乘机场快轨转地铁2号线复兴门站下车东南出口或乘机场大巴西单线至复兴门站下车;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复兴门站下车东南出口;北京西站乘公交387路复兴门南站下车前行500米;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换乘2号线复兴门站下车东南出口)。

  报到当天,会务组在复兴门统一安排班车送研修人员前往培训地点(国家开放大学会议中心,北京大兴区魏善庄龙江路8号)。

  六、结业与发证

  对认真参加研修并按要求完成研修任务者,颁发结业证书。

  七、研修费用

  参加研修人员的住宿费、差旅费等费用自理。国家开放大学承担研修期间统一安排的研修及餐饮费用。

  八、报名方式

  从今年开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请各分部骨干教师高级研修项目联系人先与总部联系获取管理员权限,

  然后登录国家开放大学教师研修网录入报名学员信息(http://jsyx.ouchn.edu.cn),待审核通过后填好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开放大学总部(以分部为单位报送),即完成报名。

  学员信息录入业务咨询:

  联系人:宋庆丰

  联系电话:010-57519022

  传真及相关会务咨询:

期次

专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1401

行政管理专业

常崇垣

010-57519143

wfb@crtvu.edu.cn

1402

法学专业

常崇垣

010-57519143

wfb@crtvu.edu.cn

1403

工商管理专业

杨军红

010-57519183

cjb@crtvu.edu.cn

  附件:国家开放大学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回执

国家开放大学

2014324


附件:

国家开放大学第1401-1403期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回执

单位(章):           

期号

所在学校

授课

专业或所在

岗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职称

手机

E-mail

最后学历所学专业

进入电大系统工作

时间

是否专业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手机

1401

1401

1402

1402

1403

1403

经办手续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