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放教育办学单位:
现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办学单位对本学期拟用考点进行全面梳理,并对考点信息进行核查。在此基础上开展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包括新增正式考点、设置临时考点、变更考点信息。
二、工作程序
(一)新增正式考点和首次设置临时考点
办学单位须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表,见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县级工作站统一盖分校公章)。办学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考点的保密室、纸考和网考考场环境拍照或录制视频及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审核无误后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于10月12日前邮寄至开放教务处。
办学单位同步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网址:https://menhu.pt.ouchn.cn,以下简称“一平台”)提交相应的线上申请。
(二)沿用临时考点
对以往学期设置并组考过的临时考点,如本学期需要继续使用,学习中心直接在“一平台”中修改现有考点的有效期,并在“申报理由”中写明以往组考情况。无需提交申报材料但需要填写考点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并于10月12日前完成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上报工作。
(三)变更考点信息
1.变更考点状态(由暂停组考、撤销等状态恢复为正常使用)、考点所属学习中心或所属单位整体组织结构的,以及因考点整体搬迁导致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按新增正式考点的程序进行申报。
2.考点未搬迁,但因行政区域划分调整等原因导致街道、门牌号等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或变更其他考点信息,如主考信息、考点联系人信息、考场数等,学习中心在“一平台”提交线上申请并在“申报理由”栏详细说明变更原因,无需填写考点申报表和考点申报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1.新增正式考点和设置临时考点必须遵守国家开放大学考点设置和管理相关规定,符合考点设置原则和设置条件。
2.办学单位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保证考点申报信息、汇总信息准确。
3.总部建立考点准入退出机制,对于考试组织不规范、考试纪律存在问题的考点,须按照总部发布的违规考点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相关办学单位按照处理意见开展考点申报工作。
4.所有考点必须按标准配备“人脸识别”系统。
5.所有考场要确保可实现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
四、其他说明
1.如因考点被临时征用、拆迁或遇特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组织考试,办学单位须及时与开大教务处联系,商定处理方案,并提交说明材料电子版(主考签字盖校章扫描PDF版)。
2.邮箱:342991955@qq.com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开放大学综合楼1409王芊予 029-81896064